更新时间:2022.10.10
有下列情形: 一、企业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二、《企业破产法》第78条规定的情形:
在破产法上破产财产的例外有以下几种: 1、国家专有的财产和土地资源或法律上不能流通的财产。 2、担保债权。 3、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 4、虽属于破产企业占有和使用,但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
没收财产一共有三种适用的方式: (1)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3)罚金与没收财产择一必并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方式。
拍卖后破产企业一定过户。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房屋的拍卖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拍卖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企业破产,宣告破产的情形: 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批产;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
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按份额共有,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属于所有权份额。共同共有房屋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
企业并购的方式具体包括: 1、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2、新设合并,即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财产分割一般包括协商或者诉讼进行分割两种途径。即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且都是自愿的,就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不满意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财产。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二、收购股票; 三、综合证券收购。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
破产逃债主要形式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法操作以逃避债务。具体包括: 1、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2、法院或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物权沦为普通物权。 3、宣告破产前债务人非法减少可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以下财产不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 1、企业兴办的公益性、福利性设施; 2、由企业占有、使用,但不属于企业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3、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