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如果立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处理遗产时,需要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二者区别如下: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是否接受遗赠要在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表示;不接受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
遗嘱无效后,如有遗嘱扶养协议的,则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无遗赠扶养协议,也无其他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按照下列
有公证遗嘱的遗产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能适用在法定继承中。没有被遗嘱分配的遗产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符合代位继承条件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3、法
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由由晚辈直系血亲,且是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
代位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可以否定法定继承。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继承可以否认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为: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 4、制作公证书。
遗嘱继承可以把财产给第二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
《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