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夫妻之间为财产办理公证的行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公证要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等材料的原件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内由一方或者双方所赚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在没有约定婚后归自己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是共同财产,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没有特殊规定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有婚后工资、婚后的奖金、夫妻双方获得的住房公积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除明确只归个人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2、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才能够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
夫妻之间关于欠条的约定有效,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条的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因此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