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没有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或不存在主合同时,担保合同无效。
可以全额退保。首先,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没有在投保单上签字、拿到保单后也没有就代投保人签字的事实进行追认同意、且您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上述三个条件皆具备,则这份合同依法应属无效合同。保险公司理应退还投保全部费用及利息。
合同的法律效力有: 1、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并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经过补正方可生效的合同。
从合同依法成立且主合同有效的,从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
一、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二、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超范围经营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方式如下:只要该合同不违反限制经营等法律法规,也认定是有效合同。同时,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应当满足以下三项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的情形主要有合同的无效、合同的解除、合同的复效、合同的终止。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 一、合同的无效: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与失效。 二、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 三、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
合同无效补充合同可以有效。但要求补充协议可以独立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是可以脱离原合同独立履行的,则原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依然有效。但如果补充协议无法独立履行的,当原合同无效时,补充协议无效
无效合同的效果是: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而获得的财产,如果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