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商品房价格欺诈购房者维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由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况是: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欺骗性标价;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对处理品不标价;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11.虚构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
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质量与价格不符、数量与价格不符等。
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搜集证据维权《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
遭遇超市价格欺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进行价格欺诈的超市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价格欺诈赔偿费用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等。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