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是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注销他项权证之日止。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
抵押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抵押人是指通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从而担保债务能够履行的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抵押人抵押的抵押物享有一定权利的人,抵押权人是有抵押作为担保的债权这一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 抵押人 抵押人即抵押的设定人,是以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为是否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担保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担保财产。
担保抵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设立了抵押担保的财产人民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但是对于之后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抵押可用于担保所有形式的债务,较普遍的为合同之债,其它债务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损害赔偿所发生的债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抵押合同以抵押方式进行担保。合同之债的抵押担保一般在债务发生前设定,其他种类之债只能在债务发生后另以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有以下区别: (1)担保物的种类不同。 (2)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 (3)公示方法和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4)能否重复设置担保权不同。
民法典中对于抵押担保期限的规定为,担保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
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的关系为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担保期间,因为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由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
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的关系:抵押合同的作用是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处置抵押物;抵押担保期间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在抵押合同中自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