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不赡养父母一般还有继承权的。但丧失继承权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养子女与养父母建立收养关系之日起,则与生父母不再具备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其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那么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
有继承权。 1、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2、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作为有扶养能力
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一、父母财产子女是否必须继承 父母财产子女不一定必须继承。 父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只要遗嘱没有指定子女继承,子女是没有继承和继承份额的。 子女继承遗产并不是父母应承担的义务,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他们能依法取得遗产的
一方父母去世,儿女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子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其他。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的,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包括继子女。
继父母有继承继子女的遗产的权利,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包括继子女。
抚养权归女方,无论是女方财产还是男方财产孩子都有继承权。在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仍未改变,双方的关系并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子女由父或者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父母双方的财产都有继承权。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
孩子的父母去世的,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 (一)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二)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具体来讲: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