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民事诉讼中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过失杀人属于刑事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案件。如果过失杀人的被害者家属要求赔偿的,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3.义务人
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诉讼时效终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可以的。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继承人未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法人或者法人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等。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 其实关于民事纠纷,并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发生了民事错判的话; 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请求法庭撤销判决,给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求当事人返还。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