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格式合同并不等于是无效合同,只是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才会属于无效合同。格式合同法定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其他规定。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
违法合同并不都是无效合同。如果合同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无效的;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并且如果违反的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一定无效。
合同无效不需要终止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需要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履行情况返还财产,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可撤销合同不是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内涵不同,在实际处理中有不同的法律程序要求;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但不确定有效。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
无效合同不能判决解除合同。由于其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所以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无效,合同只有在具备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解除。
1、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 2、
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一般也无效,但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的,则即使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做此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
不是。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附期限合同失效不是无效。附期限合同失效即附终止期限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该合同附期限终止,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不同于合同自始无效的情形。因此,附期限合同失效不是无效,而是约定期限届满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其效果
无效合同经双方同意的,可以按照无合同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不可以。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所订立的条款,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无合同表示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法律保护的说法,有没有因为签订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因此,无效合同不能按照无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