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
多次挪用资金均归还的,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
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是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具体判罚包括: (1)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罪犯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巨大”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二倍执行。
犯挪用资金罪的,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
挪用公款数额为累计计算,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