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结婚自由原则,是违反当事人意愿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威胁、胁迫他人结婚。 2.可撤销婚姻具有婚姻事实。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受胁迫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这些: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哪几个: 1、前提瑕疵特定。即当事人结婚登记时,必然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等条件之一; 2、撤销期限特定。即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均为一年; 3、可撤销婚姻的其他法律特征。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有: 1、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如果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撤销权一般自赠与人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铁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受赠人已履行全部义务的,赠与人不再享有撤销权。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
1、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
《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的情形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有: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如下: 1、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