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复议期满,一般为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如果当事人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的,未超过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间;如果在六十日后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期限来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来处理。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最多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法律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若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具体期限来申请。
行政复议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期限来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行政复议申请,该期限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