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期满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的期间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需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答复期为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等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如果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具体期限来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处罚后复议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