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
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方法是,若是与公司外的人发生纠纷,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对内应当以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确定股东的资格。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体现在各种形式的证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实际出资证明等。 一般而言,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章程记载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证据效力; 2、与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相比,工商登记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 3、
股东资格确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需提交能够证明自己已出资的等证据材料。
确认股东资格具体通过以下方式: 1、确认股东资格基本原则,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比如公司章程、工商注册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实际出资情况证明等。 成为公司股东的注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以及实际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隐名股东能够证明下列事项就能确定股东资格: 一、隐名出资人确实已向公司实际出资; 二、隐名出资人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已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三、隐名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以股东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比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事
发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因: 1、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 2、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但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 3、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 4、本人不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股东资格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隐名股东要确认股东资格首先要公司及其股东均认可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隐名出资人确属实际出资且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的,隐名出资人可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