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应该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提留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按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该比例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应该由村民会议决定。征地补偿款提留是指对部分拆迁款留在农村集体,不分配给村集体成员的行为,征地补偿款不能私自提留,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乡镇政府是没有权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
赔偿农村土地的依据是:以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征收农村土地应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纪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可以算做遗产继承,遗产的概念是公民生前所拥有的的合法个人财产,以下是遗产具体内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继承人的,可以按遗产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企业征地补偿款不需要交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但如果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则应当将搬迁补偿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农村承包地被征收,补偿标准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