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仲裁结果的,如符合条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可通过以下两种监督程序予以补救: (一)复议监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仲载委员会申请复议: (1)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2)裁决所依据的伪造的。 (3)对方当事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有以下救济方法:1、申请复议监督——当事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起复议监督;2、申请重新仲裁——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出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不给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公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