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所出具的精神赔偿金应当按照以下因素进行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方式: 1、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存在不足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 3、仍然不足的,由保险人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调解,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我国的刑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逃逸的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逃逸的构成通常包含以下:第一、在主观方面: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第二、在客观方面上: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第三、在交通肇事后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是十天,一般调解一次。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一般是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并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