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如果有遗嘱小产权房一般不可以继承所有权,但是可以继承其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有三种途径,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等等。
小产权房订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的保障,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即是有效的。遗嘱以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及有效,即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自书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若当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可以立遗嘱,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
小产权房不是合法的,即使有遗嘱,也不能合法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无效遗嘱的情形,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有遗嘱的小产权房可以继承,但由于其本身不具备所有权,故只能继承其使用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即使继承也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当事人之间对按遗嘱继承房产产生纠纷的,有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和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人可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小产权房因其本身取得方式的特殊性被限制转让和交易,虽非法律概念但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物,能够被占有、使用、收益,同样也能因死亡事实发生。同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
处分了小产权房的遗嘱是有效的。小产权房不是国家的,不是集体的,更不是他人的。遗嘱是单方行为,它不需要其他人认可或接受,所以处分小产权房的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