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申请: 1、一方或双方都不是自愿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
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情形: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
不予受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一)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形式; 2、提交虚假的申请材料; 3、未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 4、其它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
有以下情形的民政局对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离婚事项不是自愿的; 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诉讼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离婚诉讼;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