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侦查阶段律师拥有下列权利: 1、会见通信权 2、调查取证权及申请调查取证权 3、申请解除期限届满的强制措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4、获得通知权 5、提出意见权 6、申诉、控告权
审查批捕阶段的意思是侦查机关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需要逮捕,于是,会写出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做出批准逮捕书。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的手续主要是这样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的决定书,并由公安机关在收到决定书以后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如果补充侦查完毕的,将收集到的证据依法提交给人民检察院。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后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存在以下情况的,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或者是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3、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等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情形。
若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批捕后,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
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