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有以下条件的公司需要进行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需要破产清算的情形是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出现,此时可以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实质审查,认为符合破产条件的,就会宣告破产。此时可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企业法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公司一般以下情况破产清算: 1、公司资不抵债,且丧失清偿能力,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 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4、其他情况。
公司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进行清算。公司可以在公司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对于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公司符合申请破产条件,无法进行重整的,都需经过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
公司在做出解散决议或者是内吊销后应当进行清算。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通知公告债权人,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的原因大概有5类: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决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 四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
公司需要清算的法定情况如下: 1、已经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情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