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2、公司自主破产清算。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法律执行破产清算的情况: (一)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二)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清算,是为了结束当前的法律关系,合理的利用其剩余资金、让其消减来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就需要利用到清算这一步骤,如果是在没有清算的情况下就终结公司,那么在法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但在经过财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之后,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可明确。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以下情况会被查封房产:诉前保全的房屋;交易房屋是违章建筑;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交易房屋一房多卖;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