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一是严格依法进行各种电子证据的提取收集。二是深入细致地查找线索,全面客观调查取证。三是积极利用证人、犯罪嫌疑人配合协作取证。四是利用科学方法,做好证据固定保全。
离婚时以下证据可以作为对方出轨的证据: 1.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3.捉奸在床的证据; 4.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5.夫妻一方与第三者
电子数据证据包括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客观证据和主管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证据种类。证据应当经过合法的程序采集,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
1、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 2、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内容完整未被更改的; 4、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电子证据。
离婚出轨以下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1、《保证书》《悔过书》等; 2、嫖娼事件等,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电子证据主要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有确切证据证明电子证据证明内容完整未被更改,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
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
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取证过程合法原则。 (二)冗余备份原则。 (三)严格管理过程原则。 (四)环境安全原则。 收集电子证据的方法主要有现场勘查、搜查和扣押。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那么可以收集报警记录、派出所的一个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等; 2、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收集报警的回执、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等;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收集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