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它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储蓄、衣物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男女双方的工资以及奖金以及生产和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的一些收益,都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所得或者是应得的一些破产安置补偿费和养老保险金;男女双方实际上取得或者市应该取得的住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双方通过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以上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或妻一方因身体遭受伤害而得到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由夫妻其中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常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或者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财产范围如下: 1、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