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如果个人需要办理无房证明需要携带出具的个人无房产证明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搞证明材料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无房证明即可。如果是家庭办理无房证明的,需要夫妻二人户籍地的个人无房产证明以及身份证与复印件这些材料。
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果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故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收养儿童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证明,是否有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 4、收养无法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办理工伤证明表需要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申请办理房产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 2.村镇规划许可证一份; 3.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或环保验收审批表一份; 4.申请书、墙界表各一份; 5.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平面图二份; 6.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件; 7.申请人一寸彩照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 1、户口簿、身份证、父母身份证,申请人无当地户口的,必须携带原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申请人必须携带护照或身份证; 2、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不需要户口簿反映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没有出境的,需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2、已经出境的,需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