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有,需要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等原则;需要及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没有劳动合同算违法的行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一份的,违法。对于生效的劳动合同,双方都要各持一份;如果单位不给劳动者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要依法予以其赔偿。
劳动合同逾期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劳务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是否齐备,劳务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务纪律是否约定,劳务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是否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