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好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的书面离婚协议,去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受理后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2、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申请。 3、双方共同领取离婚证。 4、双方亲自到
民政局能办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一)未达
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
周一至周五都可以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不是到民政局。
一、离婚是在民政局办吗 1、离婚不一定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还有可能在法院办。离婚一般是在民政局办理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
判决离婚后,就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效力。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 (一)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审; (三)冷静期,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内可随时撤回登记,三十日届满后才可继续申请离婚登记; (四)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五)登记、
当事人的离婚证丢了的,自己一个人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当事人补办离婚证的,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在审查信息后会补发一份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