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以下这些行为属于盗窃罪: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 (二)多次盗窃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三)入户盗窃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罪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见,从犯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起次要作用者,一是起辅助作用者。下面分别进行简要分析。1.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的盗窃犯。起次要作用的盗窃犯,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所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的,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的; 5、扒窃。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是: 1、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 3、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凶器盗窃,对他人的人身形成严重威胁。 4、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
盗窃罪的行为种类如下: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
盗窃的行为类型如下: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选择重罪处罚; 2、为练习驾驶、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并将机动车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若为盗窃目的,毒死或
盗窃井盖行为要分以下情况进行认定: 1、盗窃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井盖的,应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2、盗窃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的井盖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盗窃较为隐蔽处所的井盖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一、偷东西构成盗窃罪的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法定的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也是定罪的根据。行为人只要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二、量刑:盗窃数额较大的话会被判处
盗窃罪的行为种类有: 1、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 2、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3、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