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如下: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逮捕的条件如下: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 56、57条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人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
拘捕并不是逮捕,我们不要假想出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法律概念,拘捕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含义,分别是拘留和逮捕。两者在操作过程当中的先后顺序,一般都是先刑事拘留之后才能逮捕,但刑事拘留并不是逮捕的前置性条件,在
不予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批准逮捕的三个条件是: 第一,涉案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1)有证据证明未发生犯罪事实; (2)涉案行为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
公安抓捕犯罪嫌疑人之前,要得到检察院的批捕,会下发逮捕证,需要书写批准逮捕书,要连同案件的卷宗,证据移交给检察院审查,通过审查,若不符合起诉条件,会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或者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逮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如果要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