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结婚前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彩礼一般是需要返还的,因为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
婚姻无效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因为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在结婚前发生矛盾的当事人若主张返还彩礼是可以获得支持的,因其还没有共同进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
婚姻无效彩礼要返还。如果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那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二人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女方应当将彩礼全部退还给男方。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
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返还彩礼有诉讼时效限制,因为彩礼不属于特殊诉讼时效范围,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诉讼时效没有特别规定,所以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一、婚姻无效可请求返还彩礼么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没有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男方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