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提前支付,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
离婚诉讼费用是由原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上诉人提前支付。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提前支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不能提前支付受理费。诉讼费用由败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
去法院起诉离婚费用的承担是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来承担。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再判决。
当事人在北京诉讼离婚的,诉讼费应当先由原告方预付,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在提起诉讼时由原告预交。但是一般最终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诉讼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向败诉方予以追偿。
法院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