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话,适用仲裁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诉讼的时间为收到裁决书的15天之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若符合受理条件,一般会在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件,原则上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仲裁的时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