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羁押后一般都会通知家属。但如果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家属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并且该情形一直未消失的,则羁押后不会通知家属。
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人犯采取的紧急强制措施。羁押则是在批准逮捕后,在宣布判刑前这段期间,对人犯采取的滞留措施。 2、逮捕权利不同:如果在拘留期间查明犯罪证据的,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羁押只有人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羁押,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
羁押包括逮捕和拘留。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羁押是在逮捕、拘留以后决定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逮捕羁押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肝癌可以在看守所羁押,若是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超过20年的债务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能由案件的当事人主动提出对诉讼时效的抗辩。
抓获是羁押开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非羁押诉讼,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
羁押是合法程序。具体是指为防止嫌疑犯逃走或消灭罪证,依法将未判决的人犯关押在规定的监禁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