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开发商不能一房多卖,因为这样会导致部分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购房目的落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无法取得房屋的其他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承
避免在冻结期购买拆迁房需要注意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了解回迁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注意对于约定不明的事项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商品房避免定金陷阱的方式是: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明确款项的性质,写明“定金”字样;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应当一致;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避免二手房一房多卖纠纷的方法有:买受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的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处理开发商一房多售如下: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购房时加强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多)卖”: 第一招:查看证件 买房前,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 第二招:按揭买房 买房时,即便您手中有充裕的现金,也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款。 第三招
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卖购房者的维权: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
商品房属于预售房屋,也就是所谓的“楼花”,在买的时候房屋尚未建设,由于看不见、摸不着,这样的房屋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你要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避免商品房风险应注意定金纠纷、一房二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中介费纠纷、房屋广告虚假纠纷、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房屋配套设、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等。
如果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回迁房一房多卖的避免方式:可以采取预告登记的方式来避免回迁房一房多卖,购房人为了能保障自己买房后的权益,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协议申请预告登记,登记之后没有经过购房人的同意,再处分该房屋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想要达到的目的
开发商草签合同进行一房二卖的,属于有效合同的第一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第一买受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