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能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行政诉讼的案由不同,所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基础诉讼费用的规定: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误工费等多种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期间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决定的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行政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行政机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强制其履行。
在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下来后,当事人能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有二审,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一审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行政申诉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而是对诉讼的一种审判监督。如果当事人或者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的程序,即审判监督的程序。
行政申诉并不是行政诉讼,而是对诉讼的一种审判监督。如果当事人或者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的程序,即审判监督的程序。
行政诉讼申请提审的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的应当提审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就会将案件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