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三、公司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法对于法人的规定主要包括: 1、法人应当由创设大会决议,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营业执照中;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法对于法人的其他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规定包括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权利行使;第七十五条,股东死亡后股权归属等。
公司法关于高管的规定主要包括: 1、高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2、高管不得向下属借贷等其他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股权是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权; 2、股权转让可以在股东之间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要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4、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
公司法关于增资的规定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关于法人人格的规定有,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制度应当是个别适用。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担保从担保受益人上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特殊担保。 一般担保的决策权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而特殊担保的决策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 1、一般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