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既遂这样处罚量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收买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既遂的处罚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既遂的处罚量刑应为: 1、行为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国家秘密的,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犯了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既遂的处罚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剌探国家秘密罪既遂这样定罪处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刺探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保守国家秘密法》最早是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管辖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其具体内容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收购国家秘密的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