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对于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由无效婚姻登记机关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离婚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在夫妻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然后就是在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要从旁协助,保证探视权得到行使。最后就是如果有不适合探望的情形,应当中止探望,直到不适合的情形消失。
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
法律对诉讼离婚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2、离婚诉讼应当调解前置; 3、离婚诉讼的判决依据仅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4、其他规定。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
在孕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离婚。法律只是规定了在此期间,禁止男方起诉离婚。所以,如果双方同意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
中国法律对涉外结婚的规定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3)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4)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第一,因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无效;第二,因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法院而无效;第三,因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约定管辖无效。第四,因违反相应法律规定而无效。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四、其他赔偿方式。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
家庭暴力的后果: 1、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