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无效合同另诉并不是重复起诉,重复起诉是指基于同一个事实或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就同一个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无效合同另诉只要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条件即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前后的诉讼当事人都为同一人; 2、前诉讼和后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 3、前后诉讼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是后诉讼的请求在实质上是想否认前诉讼的裁判结果。 重复起诉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
两者的区别在于重新起诉可能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属于违法,不会被受理。 重复起诉: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
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提起的诉讼获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民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对于“重复起诉”的认定采取了如下识别标准:对于重复起诉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不能一概驳回起诉或者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几种情形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
不一样。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
对于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