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1)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2)员工病历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4)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 一、二,签名,手印
异地工伤保险的处理方法:用人单位在哪个地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就到其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异地买了工伤保险索赔,要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伤保险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然后持相关单据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报销。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
工伤保险可以异地理赔。参保职工在异地受伤的,依旧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在住所地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在异地工作发生工伤的,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要在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需要由异地的用人单位为其申请社保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则由单位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职工缴费。
工地工伤保险赔付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职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异地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