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销售5亩以上基本农田的; 2、非法销售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其他耕地的; 3、非法销售20亩以上其他土地的; 4、违法所得达到50万元以上的; 5、存在二次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等严重情节的。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分子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决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条件是: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
农村土地使用确权纠纷解决办法: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
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
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是需要纳税的,也即土地的纳税对象是居住在城镇以上的居民以及企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
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