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因为自身严重的不负责任,从而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会被法院判处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 1、主体上,该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上,该罪由过失构成。 3、客体上,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
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是这样量刑的: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量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一般来说,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判刑标准如下: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错误证明,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是, 1、主体是属于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专门负责动植物检疫的检疫员; 2、检疫工作人员发生了违背法定职责的行为,对应当检疫的并未进行检疫,或检疫证明延迟作出以及检疫证明内容具有不正确性; 3、因前述行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