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有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有以下原则: (1)当事人在仲裁中的地位一律平等,在仲裁中各方面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准绳。 (3)要秉着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 (4)仲裁机构要坚持独立办案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在对人事争议进行
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第四,仲裁一般不实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仲裁管辖原则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职权划分。同级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原则上依行政区域划分。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其实质是由哪一家仲裁委员会审理什么样
经济合同纠纷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
经济性裁员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可以申请经济仲裁的范围有: 1、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涉外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涉外买卖、委托买卖、运输、技术转让、租赁、保险和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