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下列情况可以行政拘留: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有较严重后果的;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等实施打击报复的;或者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等。
劳动者被行政拘留后,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公司一般情形下无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不能。保释是指法律上的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最长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应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特殊规定来申请。
行政复议一般应在六十日内给答复;如果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六十日内给答复的,则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给出答复。但是必须取得复议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查结论,行政复议决定的内容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表现出来。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