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订立合同不公平的条款能进行修改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地位,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不平等条款能够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
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变更应当协商一致并约定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签订后在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可以变更。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可以变更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均享有撤销请求权。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对方劣势,签订合同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
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可以变更。根据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合同不平等条款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如有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或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增加其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则该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
合同签订后可以进行修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修改的内容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签订后是能进行更改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是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