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继续履行合同必备条件: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存在必要;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二、继续履行存在必要性。如果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因为这样会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债务标
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3、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4、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5、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合同当事人希望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让违约方继续承担合同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违约金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责任只是针对一方出现的违约行为,并不排斥解除权以及继续履行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合同根本无法继
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的法定解除的规定: 出现以下法定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的原因: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该合同应该消灭; 2、拒绝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示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