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监视居住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 1. 符合逮捕条件。对于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在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首先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本法规
监视居住,一般需要符合五个条件,主要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转刑拘的,一般是违反了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其规定为: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监视居住是对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有身孕的孕妇制定的特殊的刑罚。如果罪犯没有固定的住所,可由相关机构免费提供。监视居住仍然处于刑罚时间,所以会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若违反这些相关规定,情节较严重的患者,相关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对犯人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治理的。第二、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唯一的抚养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指定居住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1、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3、是不能自理生活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更适合监视居住措施
1、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2、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