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第三种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予
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或者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无性婚姻离婚取证方法,一般有以下的两种,具体如下: 1、需要拿到另一方对自己生育的缺陷的自认。这一类的自认需要的是对方自己承认确实有某种生育缺陷,收集应该要通过对方录音、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作为证据来收集; 2、到医院取得对方存在生理缺陷的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的书写方式和民事起诉状差不多,申请人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等。诉讼请求部分写清楚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部分,简单的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尊重;可以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因重婚、和别人同居等情况,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所以,婚姻保证书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保证书都有效。 婚姻保证书有没有效力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婚姻效力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有效婚姻,有效婚姻受法律的保护,并规定夫妻间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无效婚姻,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
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按照原则一般是平均分割,对于不动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知道,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分割: 第一,协商分割。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行使财产处分权; 第二,诉讼分割。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在离婚诉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