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
《劳动合同法》中有下列关于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工资标准,以及其单位的工资标准水平决定。但是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不超过二个月;如果合同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则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
劳动者入职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
合同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最低的限制,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概念是包括各种补贴的,但对于最低工资的计算不包括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的进行结算,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