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北京公积金的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2、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 3、申请人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如下:房屋租赁合同的正本以及复印件、已经交付房租税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职工银行的储蓄账号。员工的配偶提取个人租赁房产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十。月租金收入不足四千元的,从月租金的收入中扣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如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
可选择在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选择汇缴,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由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员清册》或《住房公积金汇缴减员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到公积
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翻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进城务工人员、出境定居达到国